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关于我们

党风廉政谈话制度

2019-03-25 阅读数:

党风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,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,是避免或减少领导干部犯错误的重要途径,是组织关心、爱护干部,加强对干部教育、管理、监督的重要手段。为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,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、廉洁从政,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,建立党风廉政谈话制度。

一、党风廉政谈话的形式

党风廉政例行谈话、廉政警示谈话、廉政诫勉谈话。

二、党风廉政谈话的时间

党风廉政例行谈话一般在年中和年终,由公司确定具体的时间。廉政警示谈话、廉政诫勉谈话为警告性、批评教育性措施,因事、因人而定,不定期进行。

三、党风廉政谈话的要求

(一)党风廉政例行谈话

1.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以及执行本单位指示的情况;

2.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领导本单位、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;

 3.执行民主集中制,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,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;

4.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

5.结合实际就加强被谈话人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;

 6.其他需要互相沟通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。

(二)廉政警示谈话

根据群众的反映,调查了解有关情况,要求谈话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说明,警示谈话对象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,自重、自警、自省、自励;针对反映属实的问题,引导其提高认识,分析原因,开展批评教育,督促自查自纠。谈话中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说明的,可要求谈话对象提出书面材料。

(三)廉政诫勉谈话

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错误,进行严肃批评,敦促其深刻认识,限期改正,并对改正情况写出书面报告,同时就今后廉洁从政和不再犯类似错误作出承诺。

    要对廉政警示谈话、廉政诫勉谈话的整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,对谈话要求落实不力或未整改落实的,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,直至纪律处分。